汕头第23例和24例是在南澳县发现的吗 汕头南澳新冠肺炎病例

2023-04-23 22:10:23

汕头第23例和24例是在南澳县发现的吗 汕头南澳新冠肺炎病例

  病例23、24:夫妻二人均为38岁,武汉人,1月24日一家与亲戚共9人,自驾车2辆从武汉到汕头南澳旅游,住在深澳镇走马埔村,25日到后宅镇隆澳大街购物。1月26日一家人隔离观察治疗,目前患者的密切接触者均已隔离观察。

  特别提醒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具有非常强的传染性,非武汉暴露史、非疫区人员、短暂接触确诊患者会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无症状感染者也可能成为传染源。

  我市已出现无武汉暴露史、无明显症状的确诊病例,市卫生健康局在此特别提醒广大市民:

  一是从疫区来的人员、与确诊患者及武汉暴露史人员有密切接触者,要快速主动向社区报备,及时登记接受隔离观察。

  二是出现咳嗽发热等症状,要立即到我市定点发热门诊医院就诊,并主动向医生告知既往病史和接触情况。

  三是减少流动,外出务必佩戴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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