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规定

2023-05-13 11:09:30

茂名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规定

  自2021年7月起,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简称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上下限发生变化。同时根据各市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也可能进行了调整。为了不影响个人的待遇享受,请已委托税务机关批扣的缴费人提前在签约的银行账户中备足款项。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规定

  1.月缴费工资基数:在参保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范围内,由本人自行选择。

  2.缴费比例:20%,其中12%记入统筹基金,8%记入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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