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洲区关于部分居民服务经营场所有序恢复营业的公告

2023-02-07 11:08:11

香洲区关于部分居民服务经营场所有序恢复营业的公告

  香洲区关于部分居民服务经营场所有序恢复营业的通告

  根据《珠海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分区分级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香洲区疫情防控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证照齐全的美容、美甲、保健按摩(含足浴)等经营场所,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的前提下,可有序恢复营业。

  二、各相关经营单位从业者须戴口罩,每天早晚检测体温;顾客进店须戴口罩,进行体温检测和个人行踪轨迹核查。从湖北返珠未满14天的人员,以及有发热(体温超过37.3℃)、干咳等症状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店,且各相关经营单位要第一时间将情况报告所在社区。

  三、各相关经营单位应实行顾客预约制,控制进店人数,不得出现聚集性等候现象。

  四、各相关经营单位应保持经营场所通风,做到每日消毒,公共用品用具一客一换一消毒,处理好一次性用品用具及废弃物。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咨询、投诉电话:2265152

  珠海市香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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